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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教育资源接收和存储管理办法

2011年12月21日 15:33:32 来源:繁峙砂河第二小学校 访问量:448
一、校长是卫星资源和网上资源接收和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监管责任。
  二、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关于卫星电视接收的有关规定和版权保护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三、只能接收指定卫星的指定频道,不得接收境外电视节目,不得接收、播放、传播与教育教学内容无关的节目,发生问题将追究事故人的责任。
  四、制定远程教育资源节目接收计划,定时做好资源的接收、下载、整理、加工工作,认真填写《资源接收记录表》。
  五、做好资源编目整理工作,严格资料借用登记制度,填写《资源使用记录表》,做到管理有序、手续完备。 
六、转播电视节目、接收卫星IP数据资源应当着重于教育资源部分,以与本校教育教学相关的内容为主。
  七、定时开关机,保证资源接收完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出现故障及时排除。
八、对接收到的资源要定期进行分类、整理、存档、或者刻录成光盘。
编辑:郭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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